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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逾期申报的将面临主管部门3万元的罚款。即企业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应每年做一次“年检”。
为顺利通过“年检”,应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保持一定数量的持证人员;
(2)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具备最新四个季度的个人剂量报告;
(3)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设备或场所的辐射防护检测,每年一次。

申报方式:登录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单位信息维护—年度报告—上传本年度的评估报告。如果本年度的单位基本信息、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辐射工作人员、监测仪器与防护用品有发生变动,需一并维护和完善。
广州星环科技有限公司具备CMA国家检验检测资质和丰富的评估报告编制经验,可以为射线装置与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提供第三方检测、评估报告编制、系统申报等一站式“年检”服务。
产品简介 :
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检测和评估报告编制
